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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软暴力”催债,60余人因寻衅滋事罪获刑

作者:谷都小编   日期:2025-04-22   浏览:26

使用“软暴力”催债

一犯罪团伙因寻衅滋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接受审判

正义网讯(记者蒋杰 通讯员方芳 许谈青山)在某贷款平台上借款逾期未还,张女士遭到了电话骚扰、短信轰炸、威胁恐吓,导致她不得不辞职。张女士无奈报案。经浙江省象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涉嫌寻衅滋事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涉案催债公司管理人员、催收业务员等人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直到此刻,张女士的噩梦才彻底结束。

2021年4月,黄某、饶某等人共同出资成立A信息咨询公司(下称“A公司”),主要业务是催收逾期债务。其中,黄某是公司实际负责人,饶某担任法定代表人并负责人员招聘、采购等后勤综合性工作,车某担任催收业务的总监,同时雇用丁某、李某、任某为催收组长,管理组内的催收业务员。

正常情况下,A公司受金融机构委托,帮助处理逾期债务,是合法的授权代理关系。双方签署的合规作业承诺函中明确要求,A公司不得暴力催收,金融机构也会定期检查催收情况。A公司按照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逾期欠款人信息,通过外呼平台拨打电话或发送短信,以此开展正常的网贷催讨业务,但因外呼平台有次数限制,催收效果很不理想。

为了提高公司业绩,A公司实行催收回款激励机制和末位淘汰机制,鼓励甚至变相要求催收员自行办理电话卡,用自己的手机不限次数地催收。果然,贷款逾期欠款人的还款率提高了不少,但随之而来的是大量投诉。为规避和应付相关金融机构的检查,2023年11月,A公司特意设立质检部门,只截取正常催收的通话记录,以掩盖他们的“软暴力”催讨手段。

可新的问题又来了。在A公司高频次的催收下,有的逾期欠款人故意不接电话甚至更换号码,导致催收难度增大。为应对这种情况,在黄某的默许下,车某要求催收组长汇总并集中购买贷款逾期欠款人及其亲属的联系方式,以及欠款人的社保、婚姻状况等个人信息。

2021年4月至2024年5月,催收业务员掌握了贷款逾期欠款人及其亲属、欠款人所在工作单位的电话号码后,采用持续电话轰炸、恶意投诉等电信网络“软暴力”方式滋扰、恐吓欠款人及其亲属、单位同事等,迫使欠款人还款,导致部分欠款人产生抑郁心理,甚至被迫离职或被辞退,严重影响他们的正常生活。经查,黄某、车某等人实施恶意催讨的寻衅滋事行为120余起,组织催收人员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11.4万余条。在这种模式的操作下,A公司违法所得达470万元。

2024年2月,任某因公司内部矛盾,带领组内20余名催收业务员脱离A公司,成立B公司,继续采取与A公司相同的“软暴力”催收模式从事催收工作。其间,B公司共实施恶意催讨的寻衅滋事行为40余起,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1.7万余条。

今年1月,象山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黄某、车某、丁某、李某、任某提起公诉,以寻衅滋事罪对饶某、催收业务员及公司其他人员等60人提起公诉。

今年3月,法院经审理,以寻衅滋事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黄某等5人四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各并处罚金;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饶某等60人二年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部分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