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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女子以婚嫁为由,骗取他人财产14万

作者:谷都小编   日期:2025-07-24   浏览:28

正义网讯(通讯员王欢)隐瞒自己已婚事实,一女子以恋爱、婚嫁名义,与被害人交往并骗取被害人及家属钱财。近日,由四川省筠连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某诈骗一案,经筠连县法院一审判决,张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2022年10月,单身青年游某某为脱单,通过某社交平台与张某某相识。其间,张某某向游某某提出借钱要求,游某某予以拒绝。张某某因急需用钱,遂萌生与其结婚骗取彩礼的邪念,便隐瞒自己已婚事实,提出可与游某某结婚。2023年1月,二人到游某某家中商量结婚事宜,张某某以结婚为由骗取游某某及其父母彩礼6.8万余元,并以购买婚戒为由,骗取游某某6000元。2023年2月初,张某某、游某某一同外出务工。途中,张某某让游某某独自去江苏务工,自己则去了贵阳母亲家中。2023年2月、3月,张某某以开店铺、进货需要资金为由骗取游某某6.7万元。游某某曾多次催促张某某办理结婚登记,张某某一直推诿后将游某某及其家人联系方式拉黑并注销自己联系方式,游某某联系不上张某某后报警。经查,张某某骗得游某某钱财共计14万余元并予以挥霍。

该案移送至筠连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经筠连县法院审查,对张某某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