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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落实“两个规定”实施办法

作者:   日期:2017-07-07   浏览:1299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中央政法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最高人民法院19日发布《人民法院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和《人民法院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对人民法院切实贯彻执行“两个规定”提出明确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两个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积极报送信息,筛选典型案例,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两个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落实情况作为司法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