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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况下不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各阶段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如何处理?

作者:   日期:2017-11-21   浏览:14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 依照刑法告诉 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但是,不追究刑事责任,并不意味着被起诉的人无罪,只是可能基于种种原因无法追诉。刑事诉讼各阶段发现不应追究刑事两件 的处理结果为:立案时发现不应追究的,不立案;侦查阶段发现不应追究的,撤销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发现不应追究的,不起诉;审判阶段发现不应追究的,裁定终止审理(其中不认为是犯罪的,应判决宣告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