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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公司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

作者:   日期:2018-01-11   浏览:1631


公司诉讼可以实行特殊地域管辖,是2012年民事诉讼法新增加的规定。根据新民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公司主要办事机构需要与公司的经营场所相区别,公司经营场所除公司住所外,还包括住所之外的各种固定地点和设施,如生产场地、销售网点等,设有分支机构的公司还包括分支机构的所在地,而住所只能是公司经营管理及业务活动的核心机构的所在地。